一、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权利要求书,一式两份(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)。
二、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,字迹应当整齐清晰,黑色,符合制版要求,不得涂改,字高应当在0.35厘米至0.45厘米3.5毫米至4.5毫米之间,行距应当在0.25厘米至0.35厘米 2.5毫米至3.5毫米之间,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、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。纸张应当纵向使用,只限使用正面,四周应当留有空白:左侧和顶部各2.5厘米25毫米,右侧和底部各1.5厘米15毫米。
三、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。
四、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,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。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有几项权利要求时,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,编号前不得冠以“权利要求”或者“权项”等词。权利要求书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编写页码。
五、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,可以有化学式或数学式,必要时可以有表格,但不得有插图。不得使用“如说明书……部分所述”或者“如图……所示”等用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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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企业:东莞市佳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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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司名称: |
东莞市佳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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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东城大道广信大厦C座A梯五楼 |
| 联系人: |
何俊杰 |
| 电 话: |
13728246836 |
| E-Mail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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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源IP: |
218.16.105.23 (2008-04-07 16:05:3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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